李景陶(党委副书记:1963.1-1967.1; 副所长:1965.6-1967.1)
1916年5月出生,男,山东邹平县人。1938年1月参加工作,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1935年山东省立第一中学学习,1936年-1937年山东济南师范学校学习。1938年中国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五军中队长,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支队连长,山东抗日军政干部学校队长、政治指导员,八路军第一纵队随营学校教务科长。1940年抗日军政大学一分校训练部总务科长、校部总务科员、军教处干事、参谋处侦察参谋。1944年渤海六分区武工队长,渤海三分区政治部总务股长,渤海军区政治部干事、组织科副科长。1947年山东野战军七师新兵团政治处主任,华东野战军第十纵队二八师组织副科长,三野28军82师政治部宣教科长、山炮团政治处副主任。1951年军委总干部部三处副科长,军委新北京第十一小学副校长、校长。1961年-1967年1月任中科院煤炭化学研究所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副所长。1957年曾授予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三级解放勋章。1972年5月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