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10月15日生,男,山西榆社县人,1935年10月参加共青团,193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师范毕业,任小学教员。1938年任编村党支部书记,1939—1941年在榆社县任区委书记、县委常委。1941年8月在晋冀鲁豫边区公安总局任秘书、处长。1947年在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社会部任治安科长、专案研究员。1948年 任太原市公安局第三分局局长、山西省公安厅治安处长。1952年3月任华北公安局治安、管训处长。1953年在中央公安部劳改局任副局长。1958年10月在中央公安学院西安分院任院长、党委书记。1961年5月在宁夏、甘肃省公安厅任副厅长。1968年5月至1975年7月在甘肃省保卫部五七干校学习劳动。1975年7月任甘肃省民政局顾问。1978年12月在中科院山西煤化所任党委书记,1983年8月离职休养。
韩丽生早年参加革命,为我党的革命事业作出了贡献。1978年他任煤化所党委书记后,针对所里状况进行整顿治理,加强党的建设,调整组织机构,平反冤假错案,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改变了所里的面貌,为煤化所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很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