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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率先行动”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9 发布者:人事教育处 字体<    >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支持“率先行动”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组织申报2017年度“率先行动”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的事宜通知如下:

  中科院“率先行动”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是院为支持“率先行动”计划的实施,吸引、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共同出资设立的。

  一、 资助形式:

  联合资助采取站前资助方式,通过个人申报、设站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遴选不超过50名有意向到中科院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优秀博士,给予每人每站20万元的基金资助。

  二、 申报条件

  1. 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2. 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7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 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不超过34周岁;

  4. 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5. 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6. 外籍(境外)人员须保证在博士后流动站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7. 涉密项目不能申报。

  三、 申报流程

  1. 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2月20日后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联合资助”信息系统,网上填写申请书。

  2. 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各类材料按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

  (1) 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 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登陆“联合资助”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

  四、 特别说明

  “联合资助”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新计划”)可以同时申请,且申请“博新计划”的人员,不占“联合资助”分配名额。未获得“博新计划”支持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继续参与“联合资助”评审;

  在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前(2017年3月10日)已进站的博士后,不得申报“联合资助”。

  请有意向的申请人于2月20日前与人事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任静娇

  联系方式:17735100005;renjingjiao@sxicc.ac.cn 

  人事教育处 

  2017年1月18日

附件1: 联合资助申请书.pdf
附件2:专家推荐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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