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所务会研究决定,拟将我所610组持有的“钴基费托合成固定床技术”以作价出资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研究所有关规定,将该项科技成果转化获得股权的50%奖励给该项科技代表团队。按照《中国科学院关于新时期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意见》的要求,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被投资公司简介
中科潞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是由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潞安集团”)出资成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5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开展新型能源化工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煤化工与石油炼化的技术研发,煤化工的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咨询;催化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化工设备的生产与销售。
二、拟转化的科技成果情况
“钴基费托合成固定床技术”系山西煤化所与潞安集团共同持有的无形资产,权益比例为:山西煤化所28.5%,潞安集团71.5%。
关于“钴基费托合成固定床技术”专利明细见附件1。
三、拟转化方式
中科潞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因企业发展需要进行增资,山西煤化所以科技成果评估作价投资入股。
四、拟交易无形资产价值及对应的股权比例
该项无形资产评估作价不低于2.8亿元人民币(最终以资产评估备案结果为准),其中山西煤化所所持无形资产权益对应作价金额不低于0.798亿元。
被投资企业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亿元人民币。其中山西煤化所股权奖励前对应的股权比例不低于19.95%。
五、股权奖励对象及方案
交易成功,煤化所及科技团队奖励分配方案如下:
1.煤化所:无形资产权益的50%,对应被投资企业股权不低于9.975%;
2.科技团队代表李德宝: 无形资产权益的25%,对应被投资企业股权不低于4.9875%;
3.科技团队代表侯博:无形资产权益的12.5%,对应被投资企业股权不低于2.49375%;
4.科技团队代表贾丽涛:无形资产权益的12.5%,对应被投资企业股权不低于2.49375%。
交易未成功,归属煤化所的无形资产全部归煤化所所有。
最终股权比例按经备案的被投资企业净资产评估值和各方出资额度确定,持股方式按照产权交易市场和工商登记需要确定。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5天,如有异议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许志茹 联系方式:0351-4040035 邮箱:xuzhiru@sxicc.ac.cn
附件: “钴基费托合成固定床技术”专利明细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