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所务会研究决定,拟将我所202组持有的“煤催化气化制天然气技术”以技术转让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中国科学院关于新时期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意见》(科发促字〔2016〕97号)等国家和中国科学院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拟技术转化受让方简介: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中国河北省廊坊市,2006年8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65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能源开发、能源转换、能源输配、能源利用、能源回收及节能技术和设备的研究、设计与解决方案的制定;能源装备的集成工艺及设计;信息技术、测量技术;控制技术、制造技术及装备的研发、项目的咨询、评价、论证,技术经济评价;自有知识产权的保护与交易;云计算、云数据网络技术的开发。
二、拟转化科技成果情况:“煤催化气化制天然气技术”包含3项专利技术和截止公示之日前与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期间关于催化气化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和收益权。
关于“煤催化气化制天然气技术”的专利信息请详见附件。
三、拟转化方式:“煤催化气化制天然气技术”以技术转让方式转让给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拟交易价格:636万元。
公示期为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9月5日。
如有异议,请与科技开发处联系,联系人:韩新宇,联系电话:0351-4041154,邮箱:hanxinyu@sxicc.ac.cn。
附件:“煤催化气化制天然气技术”专利信息
科技开发处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