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院级非法人单元及院属单位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科发规字〔2017〕91 号)、《关于开展所级分支机构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科发办函字〔2020〕62 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所级分支机构的管理,我所对已有的所级分支机构进行了全面梳理。相关情况经研究所所务会审议,与共建单位沟通协商后,现将我所部分所级分支机构的撤销情况公示如下:
1、与淮北市人民政府共建的中科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淮北)工程技术转化中心以我所发函、共建方复函的方式予以正式撤销,双方均不再使用该名称对外开展工作。
2、与贵州荣清工具有限公司共建的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纳米材料推广与应用中心以我所发函、共建方复函的方式予以正式撤销,双方均不再使用该名称对外开展工作。
3、与青岛天地碳素有限公司共建的中科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石墨材料研发中心以我所发函、共建方复函的方式予以正式撤销,双方均不再使用该名称对外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