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副职工作的意义
选派科技副职是中科院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知识创新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完成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任务的重要方面。科技副职是科研院所坚持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和研究所研究发展的需要,选派有较高层次的科技或科技管理人员,到地方担任政府、企业(集团)的领导职务(一般为副职)。
科技副职是中科院与地方合作的桥梁和纽带,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有效方式。科技长入经济,充分发挥中科院科学研究、科学技术和科技人才的综合优势,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调整,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促进社会科技与经济的发展。为地方的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帮助地方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走依靠科学技术发展经济的道路。
科技副职的管理
1. 科技副职在任期间的管理由任职地方政府与选派单位共同负责,以地方政府为主。
2. 科技副职干部的年度考核和任期届满的鉴定,以所在地方组织部门、中科院有关部门及派出单位共同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地方工作、院地合作与产业化等。其鉴定材料送派出单位,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安排工作岗位、奖励、晋升和调级的依据。同时寄送中科院科技副职工作办公室备案。
3. 科技副职派出单位结合研究所的发展,对科技副职跟踪管理工作,定期与派出人员联系,经常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所领导要到任职地区看望科技副职,调查研究,推动院地合作。
4. 在向地方派遣科技副职干部时,院地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中国科学院与地方科技副职派遣协议》及岗位聘任协议,实行契约管理。
5.科技副职任职期间,党员须转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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