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概况 机构设置 科技成果 研究队伍 国际交流 院地合作 研究生教育 创新文化 信息公开 科学传播 学术出版物
党建园地  
党委
党群动态
廉政建设
团委工作
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
友情链接
中国科学院
国家发改委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中国科学技术部
中国科普博览
中国化工信息网
美国能源部
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研究组织(CSIRO)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 > 党建园地 > 廉政建设
中科院山西煤化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9-06-18 发布者: 字体<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和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7号),以及中国科学院有关精神,我所决定在全所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小金库的危害:
    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小金库”存在的突出特点是一些单位或个人不顾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唯小集体和个人利益是图,滥发奖金,任意挥霍,造成国有财产的大量流失。
   严重影响单位的管理运行秩序。“小金库” 违反国家财务管理制度,致使出现“两本帐”、“多本帐”,甚至假帐。“小金库”的资金游离在财务、审计监督之外,造成财务会计信息失真,扰乱了单位的管理运行秩序。
    为腐败行为滋生提供了土壤。由于“小金库”极具隐蔽性和诱惑力,一些部门和单位把私设“小金库”作为转移和隐藏非法收入的手段。“小金库”已成为查处违纪、打击违法的“真空地带”,成为部门和个人谋取私利的合法来源,成为请客送礼、铺张浪费,以至挪用、贪污公款等腐败行为的温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二、设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有力、有效地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我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蔡榕   党委副书记、副所长
    副组长:韩有清  副所长
          吴东   纪检委书记
    成员: 李晶平  纪检委副书记
          侯相林  科技开发处处长
          李孟祥  财务处处长
          魏树巍  国资质量处处长
          张小卫  行政保卫处处长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政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 李晶平  党政办公室主任
    成员: 李孟祥  财务处处长
          魏树巍  国资质量处处长
          张存世  财务处副处长
          王军    专职纪检监察干部
    举报信箱:设立在办公楼一层
    举报电话: 2025144(财务处)
               2025184(党政办公室)
    举报电子邮箱:dzb@sxicc.ac.cn
    三、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各处、室、中心、课题组、所属公司。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四、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09年5月起至11月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到5月底)
    我所将召开所属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并在所网站开设专项治理工作专栏,传达、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精神,公开我所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希望所属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贯彻。
    (二)自查自纠(5月底—6月22日)
    本次治理“小金库”工作鼓励所属各部门自查自纠,各部门应尽快按本次专项检查范围和重点认真进行自查,形成详细的自查自纠报告,就自查自纠情况,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等进行报告,并如实填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于6月15日之前报送到所财务处。所财务处于6月22日之前将汇总的统计表和自查文字报告报送院计财局和监审局。

    (三) 重点检查阶段(6月底—10月下旬)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中科院将对10家左右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的对象是曾经检查发现“小金库”的单位,有群众举报的单位,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四)整改落实阶段(至2009年11月底)
     针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好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建立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五、政策、规定执行原则
    本方案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7号)执行。

版权所有: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Copyright©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27号 晋ICP备 05000519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6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