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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2012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0 发布者: 字体<    >

各团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90周年,进一步带动广大团员青年学先进、争先进,立足岗位作贡献;进一步调动基层团支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所团员青年中树立创先争优的模范典型,为顺利为实现我所创新“2020”规划和“一三五”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所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开展2011—2012年度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5月4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争当“优秀共青团员”要做到“四带头”。具体为:
   1、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2、带头刻苦学习。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掌握过硬本领,提高综合素质;3、带头争创佳绩。立足本职岗位,钻研业务技能,开拓创新,艰苦创业,不断取得优异成绩;4、带头弘扬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争当“优秀共青团干部”要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5、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6、在带领团支部和团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要符合“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作用”的标准,整体建设情况较好。具体为:
   1、团支部组织设置完整,有规范的工作制度;2、团支部书记能力较强,熟悉团的工作,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安排,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3、能够满足青年需求,开展各类活动,有1项以上有特色的活动。

二、评选办法:

(一)申报比例
   优秀共青团员:各支部按人员比例20%申报。
   优秀共青团干部:各支部可申报1名。
   五四红旗团支部:各支部可申报1个。

(二)推荐申报
   各团支部按照条件采取民主方式推荐。4月23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所团委,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所团委E-mail邮箱。事迹材料及相关表格中不得有涉密信息。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审核评选
   评选工作由所团委委员会负责。
   1、初审:所团委根据各类奖项的条件和标准,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提交评审。2、审定:召开所团委委员会议,讨论投票确定各类奖项名单。
   (四)表彰奖励
   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奖牌。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表》将在审批后存入个人档案。

联系人:王 军  梁 萍
   电 话:4041627 4040035
   E-mail:tuanwei@sxicc.ac.cn

                                  所团委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五四表彰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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