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类公告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低温除焦碳化炉及废气处理设备”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非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经批准,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厂商参加。

一、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主要技术指标、参数

或服务需求

主要用途

售后等其他要求

1

低温除焦碳化炉及废气处理设备

1

1、炭化炉外形尺寸:11500 mm×1450 mm×2150mm (长×宽×高)

2、控制系统要求各参数均为独立调节快速,快速响应,常温-600℃可调,温度精度≤±5℃。

3.碳化炉框架分为8个加热区,每区功率≤15KW;输送采用净宽度250mm不锈钢网带,两侧为输送链条结构。网带表面为纵向分隔形状,分隔为25个间区, 输送带运行线速度150-450mm/min(变频可调)

4、氮气预热装置包括焦油排放换热器,带排放阀门的焦油收集储存罐和不锈钢预热盘,材质均为SS304不锈钢;

5、废气治理设备包括:篮式过滤器,焦油捕捉器,气旋喷淋塔,干式吸附箱,活性炭吸附箱,催化燃烧炉,风机及管道

6、电器控制系统需操作简单易行。

用于预氧化纤维在惰性气氛下,不同温区停留不同时间在低温条件下炭化,排出焦油,提高纤维机械性能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交付完毕;售后服务:免费质保期1年,主机终身保修;参与供应商具有国内外碳纤维行业成熟炭化炉设备生产案例3例以上优先。

        注:主要技术指标、参数或服务需求等信息以 报价函 所载详细信息为准。

二、采购方式

本项采用 询比 方式进行采购。

三、参与 询比采购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参与询比采购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完成报价函中所规定内容。

2、参与询比采购供应商可以是货物制造商或具有投标产品销售代理权的经销商(需提供代理证书)、或获得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3、参与询比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四、采购公告期

20230818日至20230824

五、采购要求

采购公告期满后,采购部门工作人员开始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调研,调研完成后将报价函发放给符合调研要求的供应商,供应商按要求提交报价函。

1、报价函需密封。

2、报价须为一次性报价。

六、采购联系人信息

项目联系人: 曲老师        

电话: 13453191806           

邮箱: qusj@sxicc.ac.cn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27

邮编:030001

 

                           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202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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