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附蜂窝活性炭的科学分级——山西煤化所牵头制定的团体标准发布填补国内相关空白
日前,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和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提出并归口,山西煤化所309课题组牵头编制的《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活性炭吸脱附装置专用蜂窝活性炭》(T/ACEF 191—2025、T/CSTE 0706—2025)团体标准(简称“领跑者”评价标准)正式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并于2025年3月12日起开始实施。
该标准自2024年2月起研制,历时一年,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完成广泛调研与严谨验证。经与现行国内标准对比分析,该标准在基础指标与核心指标上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且创新性引入甲苯循环吸附容量指标,填补了技术规范空白。
本标准以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为基础,规定了活性炭吸脱附装置专用蜂窝活性炭产品质量分级及企业标准水平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方法及等级划分,对产品质量进行科学分级,提出了具体的评价指标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活性炭吸脱附装置专用蜂窝活性炭产品质量分级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为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企业标准水平评价、“领跑”产品评价及认证提供依据,也可供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参考。
山西煤化所309课题组长期从事环境治理领域炭基催化材料、工业废气废水治理用催化剂的研发,通过基础研究、中试验证和应用示范的途径,建成多套工业废气废水工业示范装置和实验室中试装置。通过该标准的制定,可为我国减污降碳技术开发、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和废水有机污染物的吸附材料选取提供技术支撑。
(煤炭高效低碳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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