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经济委员会授予我所从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服务资质,该资质的有效期至2010年12月,涵盖山西省辖区内所有化工行业项目。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特别是化工项目的节能降耗工作日益重视。我所作为在国内外有显著影响力的国立科研机构以及中科院系统内唯一一家甲级工程咨询单位,多年来在化工项目的节能降耗研究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和储备了必要的人才优势。此次,山西省经委委托我所从事这一评估咨询服务工作,有助于我所发挥自己的独特优势,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决定》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文件精神,从而为山西省在化工领域项目的节能降耗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熊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