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下午,山西煤化所资产管理处组织召开2021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合格供方评价会议。会议由合格供方评价小组组长冀少华主持。质量办公室主任陈贺以及全体合格供方评价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冀少华首先对我所2020年度在合格供方名录内的采购总体情况以及合供方评价、选择标准做说明。小组各成员对2020年度各供方所供产品质量、价格、供货能力、售后服务等事项展开评价,经过认真讨论并达成共识,认为2020年度各合格供方所供货品基本能够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地提供产品及相应服务,且产品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较为适中。
根据科研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同意保留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化玻分公司等30家合格供方资质。因与重庆川仪十七厂有限公司等8家供应商过去几年未有采购业务,同意剔除其合格供方资质。
对2021年新增的上海华谊树脂有限公司等3家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由使用部门进行介绍,小组各成员从公司的经营资质、供货能力、价格水平、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认为上述3家供应商符合我所合格供方资格要求,同意列入我所《2021年合格供方名录》。
最后,评价小组重申,各成员要保持一贯工作作风,负起责任,发挥好监督作用,把好质量关,保证各供方单位确实能为我所科研生产工作提供合格产品,满足科研生产需求。
(张文彬 报道/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