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财务处承担全所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管理职能。负责全所财务的日常运行和管理;负责财务工作计划和会计核算流程管理;负责会计报告、财务分析、预决算管理;负责经济业务收支审核管理;负责项目经费管理、预决算编制审核;负责资金统筹、经费资源配置、国库支付、预算执行落实监督;负责人员费发放与成本分摊;负责质量成本核算;涉密项目经费管理;负责资产后续核算;负责基建、工会、党费财务管理;负责财务风险防控、税收及会计人员培训等管理工作;健全建立财务规章制度,并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具体职能包括: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务内控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2. 制定财务工作规划、财务工作流程、会计核算流程;
3. 负责财务信息化建设管理;
4. 负责编制所级预算(两上两下)、决算、结余资金、各类会计报告、财务报表、资产月报、军工月报、财务分析报告等管理;
5. 负责所级预算体系的落实、执行、监督管理;
6. 负责各项经济业务开支的审核报销,收入、支出及转账业务的账务处理;
7. 负责各类资金收付、上缴、银行账户管理、公务卡业务、有价证券、票据等管理;
8. 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制执行,财政用款计划、执行计划、支出月报、财政对账等管理;
9. 负责实有资金所级宏观计划,公共运行费预决算编制,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10. 负责项目经费的核算与管理,指导项目负责人(课题组)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控、指导项目预算执行;负责重大项目经费的财务跟踪管理。
11. 负责组织科研全成本费用的归集、计算与计提分摊管理;
12. 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经费、修购项目经费、立项技改项目经费、党费、工会经费的收支核算及预决算管理;
13. 负责依法纳税,开展税收筹划,技术合同认定备案等税收减免、退管理;
14. 负责全所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研究生助(奖)学金以及其他流动人员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的发放及成本分摊,工资条打印归档管理;
15. 负责所级各类资产、对外投资、往来账款的核算及后续核算、清查监督管理;
16. 负责牵头组织会计制度改革实施,绩效评价、内控评价报告编写,盘活存量资金计划编制,住房改革支出预决算管理;
17. 负责组织全所质量成本核算,本部门质量目标的制定和实施,编制所级经济运行报告管理;
18. 涉密项目经费管理;
19. 负责各类项目的财务审计,协助财务验收管理;
20. 协助所纪检审计部门完成内、外部审计工作,并接受各类审计监督;
21. 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编制;
22. 负责财务人员队伍建设,业务培训;
23. 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和管理;
24.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