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资产管理处承担资产、采购、对外投资、企业监管、法律事务等管理职能。负责资产综合管理工作,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研试制品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采购管理工作,包括自行采购、政府采购、进口采购;对外投资事项的过程管理,报批、备案等工作;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的监管;法律顾问聘用,法律业务联系咨询工作,产权、采购和企业法律事务处理;资产、采购、对外投资等合同的审批与管理;物资保障工作,监管物资部;建立和健全资产、采购、对外投资、企业监管等相关管理制度,并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具体职能包括:
1. 负责资产、采购、对外投资、企业监管等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2. 制定资产、采购、对外投资和所投资企业的管理规划;
3.负责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研试制品等资产的综合管理;
4.负责资产账务管理,ARP系统科研条件模块资产、采购工作的运行维护;
5.负责资产实物监管,加强绩效管理,包括资产自行使用、共享共用等管理;
6.负责资产出租出借管理;
7.负责资产配置,采购预决算,自行采购、政府采购、进口采购管理;
8.负责重要物资管理,包括稀贵金属、贵重试剂、危险化学品等;
9.负责外包、外协管理;
10.负责关联业务管理;
11.负责对外投资的过程管理与监督,报批、备案等工作;
12.负责所属企业监管工作,实行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13.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报批工作;
14.负责军工关键设备登记、检查、报批、报废、处置等工作,负责涉密项目采购管理;
15.负责质量体系资产管理和采购管理;
16.负责资产清查、盘点、统计、决算、报表、内部审计等;
17.负责资产、采购、对外投资等合同的审批与管理;
18.负责法律顾问聘用,法律业务联系咨询工作,产权、采购和企业法律事务处理;
19.负责物资保障工作,监督管理物资部;
20.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