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煤炭高效低碳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煤炭高效低碳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面向“双碳”背景下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战略需求,以协调解决煤炭利用效率与生态环境问题为目标,围绕煤炭高效清洁燃烧、煤直接转化、煤基液体燃料与化学品合成、污染物控制与资源化利用等关键科学和工程技术问题,开展定向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重大系统集成创新,创建煤炭高效低碳利用研究的新模式新范式,形成一支国际影响力显著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煤炭高效低碳利用提供核心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助力“双碳”背景下煤化工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家能源战略安全。
实验室开放课题主要面向国内外相关领域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目的在于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促进学科交叉,促进高水平学术交流,促进新思想、新原理的产生和应用。
一、资助范围
实验室开放课题主要资助需求导向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重点鼓励与实验室开展实质性合作的研究课题。2025~2026双年度开放课题重点支持以下主要研究方向,具体研究内容如下:
煤炭清洁燃烧利用:研究燃煤锅炉动态燃烧下的流动、反应和传热调控方法以及污染物控制机理,开发快速变负荷、快速启停、超低负荷稳燃及宽负荷NOx控制等技术。
煤直接转化过程的化学与工程基础:研究煤热解、气化、直接液化等方面的应用基础问题,开发煤直接转化反应器高效低碳利用关键技术,深化对煤结构组元及其与反应性的关系、煤中污染元素的赋存和变迁规律的认识,开发和验证煤转化新工艺和新过程。
煤制清洁油品的化学与工程基础:研究煤间接液化、焦油加氢、煤基产品升级等过程的新技术与新工艺,研究煤制汽油、航煤及特种油品等过程反应器和工艺过程放大效应方面的化学与工程基础问题。
煤基化学品的催化与化学反应工程:研究碳基小分子中C-O、C-H和C-C键的活化和重构机制,研发煤经合成气、甲醇等平台分子高效合成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烯烃、芳烃及含氧等杂原子化学品(醇、醚、酸、酯、胺、酰胺)等的新反应、新途径和新型催化体系,研发煤基产品制备高值化学品及先进材料的新过程和新工艺。
煤基污染物控制与资源化利用:开展煤中污染物的源头脱除、燃煤烟气中多种污染物的脱除、CO2捕获封存与转化利用、多源煤基固废循环利用、有机固废与煤的协同处理、废水净化等方面的应用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研发。
煤转化相关表征方法与新技术:研究煤转化过程和其他能源转化过程中所需要的动态表征方法和技术,研发多技术联用原位综合表征分析,发展核心关键材料的高通量制备方法,构建煤炭转化过程数据库体系,加强与材料计算、过程模拟及数据智能技术的交叉融合。
二、开放课题申请须知和管理办法
1. 本次开放课题资助强度:8~12万元/课题;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2. 开放课题主要支持实验室以外的研究人员与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开展的研究课题,特别是在实验室内进行的课题。由申请者与实验室固定人员共同申请,申请者担任课题第一负责人,实验室固定人员担任课题第二负责人。
3. 申请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者是国外在读博士后(为吸引国外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来实验室进行合作交流);
(2)近5年内,应当主持过国家级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并提交实验室。
4. 申请者填写《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并由所在单位的学术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由课题第二负责人于11月2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申请书》打印件一式2份及电子版交于实验室。
5. 实验室首先进行初评,通过初评的申请者参加由实验室组织的专家评审答辩,形成拟立项课题清单(包括资助金额),并报送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公布执行。
6. 实验室开放课题由国家科技部下拨的专项经费(开放运行费)支出,课题资助经费专款专用。课题经费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内进行财务结算,经费的使用需符合国家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和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财务制度,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付与课题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科目主要包括:材料费、分析测试及加工费、发表文章版面费、不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费、差旅费(不包括公交票和的票)等。其中,差旅费主要是指参加学术会议进行学术交流费用,报销时需提供会议通知等相关证明材料。另外,材料费中严禁列支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若单项支出大于1000元时,请先与课题第二负责人(实验室固定人员)沟通,支出发票经第二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三、课题结题和研究成果的归属
1. 实验室通过第二负责人(实验室固定人员)加强对开放课的管理,开放课题第一负责人应在第一年年底提交中期总结,对于不提交中期总结或未按计划进行课题研究者,实验室主任有权调整课题资助额度或中止课题资助。第二年年终提交结题总结和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和奖项等)的复印件和电子版文件。
2. 开放课题相关的论文和研究成果应同时署课题第一负责人所在单位名称和本实验室名称,并注明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标注课题编号)。如在国内外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研究论文,且应将“煤炭高效低碳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或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oal Conversion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写为作者单位之一,并注明本课题由“煤炭高效低碳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编号:JXX-XX-XXX)或supported by the Foundation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oal Conversion (Grant No. JXX-XX-XXX)”;如申请专利,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应同为专利权人。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 利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27号
邮 编:030001
电 话:0351-4134410
传 真:0351-4041153
电子信箱:yangli@sxicc.ac.cn
煤炭高效低碳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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