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化所首次获得博士一级学科培养点资格
日前,经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山西煤化所申报的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培养点全部通过终审。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自主设置学科与学科培养点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核一级学科授权点的程序和标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委托培养单位开展自行审核增列一级学科培养点的工作。我所研究生部于2011年10月至12月开展了此项工作。考虑我所科研工作发展需求及研究生培养现况,研究生部根据所领导和学位委员会的意见,在科技开发处和导师们的全力配合下,完成了自审增列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培养点的申报工作。
山西煤化所博士一级学科培养点资格的获得,将有效提升办学层次,提高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质量,促进煤化所学科建设与发展。
(梁萍)
我所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及下属二级学科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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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 |
一级学科培养层次 |
二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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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博士 |
无机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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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化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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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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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
博士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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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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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加工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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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 |
博士 |
化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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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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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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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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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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