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化所党委开展2011—2012年度创先争优评比表彰活动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山西煤化所党委决定,授予炭材料党支部、研究生党总支和退休第四党支部等3个基层党组织“先进党支部(总支)”称号、授予李德宝等26位同志“优秀党员”称号、授予刘东艳等18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所党委希望全所各总支、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向获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习,牢记宗旨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党性纯洁。同时,也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煤化所的创新跨越、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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